(一)长江口水域:
包括农业农村部设定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包含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海段)内的我市管辖水域。
具体范围为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00″形成的框型区线,向西以水陆交界线为界。具体为上述范围内沿江岸线海塘、水闸外侧与自然水域连通的长江口水域。
(二)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
1.黄浦江水域:具体范围为上游淀山湖以下拦路港大桥起,至下游吴淞口(吴淞口灯塔E121°31ང.4"、N31°23ཫ.2",101号灯浮E121°31ཛྷ.3"、N31°23ལ.6",北港嘴E121°31ད.9"、N31°23པ"三点连线)水域内的渔业水域。具体为上述范围沿岸两侧防汛墙之间(有水闸的以水闸为界)的渔业水域。
2.其他内陆水域:具体范围为我市辖区内除长江口、黄浦江水域以外的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
上海禁钓通知2020
新的管理要求较2020年发布实施的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办法,新增了禁止垂钓区域。按照新规,本区张网港、北堡港以西的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长江大桥、北八滧港以东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 4个区域禁止垂钓。除此以外的区域可实施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垂钓活动,垂钓行为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严禁利用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生产性捕捞活动,该办法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