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光、干燥保存,保存于2℃~8℃冰箱中,或依据培养基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
除标准规定或保质期验证实验的结果表明有较长的保质期外,通常平板保存不超过2周~4周,三角瓶和试管的保存不超过3个月~6个月。除标准规定或保质期验证实验的结果表明有较长的保质期外,含有不稳定添加成分的培养基应即配即用。对发生化学反应或含有不稳定物质的固体培养基也应即配即用,不可二次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