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在发出领取包裹通知单7日后未去领取的,邮局将再次向收件人填发“邮件催领单”。经催领之日起一个月还未领取的,予以退回。一个月后退回原寄局,原寄局发通知单通知寄件人领取,寄件人要带有效证件合原收据领取,还必须缴纳退包费,也是规定6天内,超过时间逾期费照算。一个月未来领取将退到所在邮局的邮件处理中心的“无着台”,作无着邮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