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