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用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一般是行政机关过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够长期、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
而感谢信是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也并非执法依据。感谢信三字即可做为标题,也可以加上被感谢人,以及致谢人,正文部分包括感谢理由和表示感谢的话语,格式虽简单但使人感觉关系更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