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1、必须是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2、必须在道路上行驶时
3、每天驾车超过8小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就构成“疲劳驾驶”。
二、疲劳驾驶的技术认定
1、从行为被发现前24小时内,计算驾驶人驾驶车辆的累积时间,若超过8小时,并有疲劳驾驶外在表象的,则符合疲劳驾驶条件
2、通过调查,确认驾驶人有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虽然累积时间没超过8小时,仍可认定为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