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及附件保管时间在5年左右。如果是当事人可以保管至案件开庭审理之时。
如果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需要将案件开庭传票及附件纳入案件办理卷宗进行保存,保存时间一般是案件办理结束、案件卷宗归档后5年左右。当事人也可以自主决定开庭传票保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