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禁放区域

更新时间:01-24 综合 由 心蛊 分享

一、市城区

以下区域为本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

(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

二、邹城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环湖西路、南至城前路(原岚济路)、西至西外环庙前西路口向西至双大路(新西外环)、北至新石铁路、向东至龙山北路北沿线、向南至国宏大道的区域。

三、梁山县

梁山县城区东至国道342绕城段,南至迎宾大道--原南转盘--水浒大道(西)一线,西至西环路,北至北外环为2023年全年(含农历二〇二二年腊月二十二至二〇二三年二月初三,即2023年1月13日—2月22日)禁售、禁燃、禁放区域。

四、金乡县

金乡县主城区金丰线以西(含金平湖水利风景区)、老万福河以南、大沙河以东、丰长线至莱河至五级河以北为2023年全年禁售、禁燃、禁放区域。

五、汶上县

汶上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汶上县城区东至东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的区域。

六、泗水县

北线以星吴公路为界(包括中册镇故县村、胡家庄村、中册一村、中册二村、中册三村、中册四村、石桥村、宋家庄村、西杨庄村、中杨庄村、东杨庄村、南临泗村、西音义村、东音义村)

西线以星吴公路中册镇石桥村西向南至泗河,顺泗河至金庄镇域西边界(包括乔家村、孟家村、官园村、晋家庄村、三角湾村、小三角湾村、孔家庄村、卞家庄村)

南线以菏兖日铁路为界(包括尹城村、南玉沟村、五里庙村、鲁舒村、南尚舒村)

东线以鲍村河-泗河至高峪河与泗河交汇点向北延伸至星吴公路为界(包括北尚舒村、鲍王庄村、大鲍村、徐家楼村、小鲍村、东曲泗村、中曲泗村、西曲泗村)。

以上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边界穿越的自然村整村列为禁止燃放村。

七、鱼台县

鱼台县城区、各镇街和张黄化工园区。

(一)鱼台县城区东至东鱼河,西至Y199(于屯至孟楼线),南至Y209(双韩至大朱庄线),北至滨湖路包含谷亭街道古亭社区、和平村、爱国村、建设村、运南村、周堂村、东段村、西段村、姜庄村、李庄村、八里湾村、王子亮村、缪集村、龙申村、汪庄村、杨楼村、双韩村、土楼村、李更卜村、蒋庄村滨湖街道观鱼社区、花园社区、站前社区、孝贤社区、湖凌社区、方与社区、运河社区、兴鱼社区、解放居委会、新华居委会、新民居委会、米滩村、中心村、套楼村、前进村、运北村、马石庄村、七圣堂村、胜利村、临河村、大聂村、高庄村、玉皇庙村、彭庄村、张小楼村、于屯村、吴集村、陈年村、七所楼村、佃户李村、后聂村、大李庄村唐马镇翰林社区、梁庄村、古洼村、朱庄村、郑庄村、陈丙村、唐马村、甄华村、宗庄村、卷棚楼村、宋庄村、杨新庄村王鲁镇孟楼村、潘庄村、张庙村、史楼村、窦闫李村、刘庄村、后阎村、耿庄村。

(二)老砦镇东至双合煤矿,西至闫集排灌站,南至老东村、老西村牌坊大街,北至鼎圣工贸。包含双合村、闫集村、老北村。

(三)唐马镇东至双朱路西至青年路南至镇驻地供销加油站北至南环路。包含卷棚楼村、唐马村、甄华村、随庄村、宗庄村、陈丙村、郑庄村。

(四)王鲁镇东至西刘庄251省道三岔路口,西至惠河,南至米市街水系,北至稻香街。包含陈堂村、王鲁村。

(五)张黄镇东至陈店村,西至刘楼村,南至大陈村,北至农贸市场。包含望湖嘉苑、京杭嘉苑、东张社区、大陈村、刘楼村、解家村、陈店村。

(六)清河镇东至清河镇卫生院前街,西至老万福河堤,南至老万福河桥,北至中石化加油站。包含清河村、张油坊村。

(七)罗屯镇东至罗屯粮所,西至罗屯西干渠,南至罗屯村界,北至屈庄村。包含罗屯村、屈庄村。

(八)李阁镇东至花园路,西至中王村路口,南至中油联加油站,北至中石化加油站。包含李阁村。

(九)鱼城镇东至井管厂迎岱路,西至西环三叉路口,南至惠河与金鱼河交界处,北至北环路。中东北村、中东南村、中西北村、中西南村。

(十)王庙镇东至张集村,西至新菜市场,北至张集路口、苗圃路,南至枣曹线、王庙中学。包含张集村、王庙村、马庄村。

(十一)张黄化工园区东至兴业路、富康大道,西至鹿洼西路、武张公路,南至滨湖四路,北至兴化路。

在上述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八、微山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县城区新薛河以西、湖东堤以东、微矿路以南、昭阳湖路以北,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九、曲阜市

下列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至泗河,南至孔子大道,东至京台高速,西至西外环及向北泗河延伸线区域。

禁放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为限放区:限放区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其他日期每天早七时至晚九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十、嘉祥县

1. 县城区:东起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嘉样县分界线,西至县坡桥—S244线一嘉渠路一S319线—S319线北外环交汇处,南起洙水河北岸,北至北外环:

2. 嘉祥化工产业园:东起薛公岔河,西至明德路,南起焦满线,北至洙水河。

以上第1、2款规定的区城,包括位于禁放区边缘的街、路两侧房屋及以内区城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济宁禁放区域

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四)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五)仓库、停车场

 (六)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八)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九)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十)公园、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以下区域为本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

(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

第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禁止以下列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地下管网、公共绿地抛掷

(二)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四)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五)仓库、停车场

(六)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八)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九)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十)公园、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地点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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