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所管辖房管站房管员递交申请报告,房管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并签署处理意见
2、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由房管站、房管所、租赁管理科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和房屋状况在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核实后,房管所签署意见报租赁管理科、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由公房管理处按受理批次报市房管局审批
4、经市房管局批准后,由房管所将更名的基本情况在房屋所在地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科下发更名通知给公房管理处,公房管理处再转发通知房管所,由房管所通知申请人到租赁管理科办理手续
6、租赁管理科办理完更名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资料与信息传递至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