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岁以下儿童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当选择3楼及以下
2、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需要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3、室内装修不能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安全出口不能少于2个
5、出入口和门厅内,需要设置楼层平面示意图和疏散导向标志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需要安装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
7、外窗和阳台不能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救援和逃生的障碍物
8、每个楼层在易取用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9、装修时不要对原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改动、拆除、遮挡,如果因平面布局的原因则需要重新做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