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皮卡解禁新规定是:
允许小型汽车号牌(蓝色)皮卡货车,以及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A2 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机动车,除工作日 7 时至 9 时以外的时段在城区道路通行。皮卡货运汽车在城区道路通行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皮卡货运汽车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在路边临时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临时停放装卸货物时,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要立即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