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摩托车上高速新规为:四川省是不让摩托车上高速的。因为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法律依据: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穿越中央隔离带
(二)不得在车道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三)从匝道驶入行车道时,应当在加速车道内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行车道内车辆的通行
(四)从应急车道驶入行车道时,应当在应急车道内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行车道内车辆的通行
(五)遇前方交通阻塞时,应当在行车道内等候或者依次通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得驶入应急车道或者路肩。
2021四川高速摩托车上路规定
高速公路行车规定如下: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2、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