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02-10 综合 由 情念 分享

标准为

1、遵守交规,不得销售改装、拆装、加装非机动车,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电动车经过国家3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

2、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天内办理登记上牌,取得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5年)。

3、上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悬挂号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需佩戴安全头盔。

4、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武汉市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

1、各车辆必须指定专人驾驶,明确责任人,做到专人管理,职责明确,确保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到位。定期清洁车辆,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维修。

2、驾驶人员必须遵照电动三轮车操作要求、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驾车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严禁酒后驾驶。 禁止高速急转弯,严禁耍车技。倒车时,将倒顺开关旋至倒档,切记只能轻旋调速把,不可猛旋或全速倒车,以免发生事故。停车时先减速直至车辆停稳,关闭电源,拉起手刹并拔掉钥匙以防意外情况发生。

3、骑行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检查轮胎、胎压、刹车,驾驶时不允许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4、晚上下班前要及时补充电动三轮车电量,充电时应选择通风干燥有一定空间并远离火源、易燃物处,严禁雨雾、潮湿天气下在室外充电,原则上充电不要超过8个小时,避免过冲少冲对电瓶的伤害。

5、定期检查三轮车各部件,夏季每星期至少检查1次,冬季每两个星期至少检查1次,检查前应停稳车辆关闭电源拉紧手刹检查范围:制动踏板是否有正确间隙、制动是否有效,轮胎气压是否正确、胎纹深度、有无裂痕破口,传动链是否松紧适合、润滑是否适当,各类紧固件、连接件、调节件是否到位等,检查电瓶电源线是否松动、检查电瓶水是否缺少,及时补充电瓶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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