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上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节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