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县官收入称之为俸禄,俸禄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工资加福利待遇。魏晋南北朝时代,县令的的俸禄是按月发放的,每月发放米150斗,钱二千五。一斗米为8公斤,150斗就是1200公斤,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一个月吃40公斤的米有是极限了,1200公斤的米拥有很多的剩余,如果再将结余换成余钱零花,则小日子便过得有点滋润。
由此可以推断,陶县令一天的工资,不仅可供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生活费用,还有八十三文现钱,这等收入水平应该算是很高并且令人眼红的了。
古代县官收入来源
国家财政
古代县官算得上是政府人员,收入来源自国家下发,当然不排除地方县官通过自身权利获得额外收入。毕竟天高皇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