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有几种类型

更新时间:01-24 综合 由 忘殇 分享

刑期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犯罪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大的罪犯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中期徒刑适用对象:中期徒刑范围广,适用面广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等。有期徒刑期限不同,适用对象也不同。

刑期有几种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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