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出口
火灾情况下,一方面由于烟雾较大,内部通道纵横,安全出口标志不明显,人员在内部行走很容易迷失方向,增加人员疏散的难度。另一方面,有些地下商业街虽然在整体上满足疏散宽度和出口数量的要求,但由于每个防火分区内不同时段的客流量不同,每个出口的客流量也不同,有些出口还做为地下过街通道,在加上火灾情况下人们的行走习惯,造成个别出口疏散宽度不能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二、火灾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人民放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火灾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 lx,火灾疏散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由于地下建筑无自然采光,发生火灾在切断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如无疏散照明或疏散照明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则人员疏散时不仅无法辨别方向和出口位置,延长疏散时间,而且还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心理,容易造成人员拥挤、 踩踏伤亡事故。
三、火灾荷载和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
地下商业街主要以经营服装为主,柜台及营业室墙面摆放服装,有的柜台后面还兼作仓库,有的营业室进行可燃装修,火灾荷载很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轰燃,破坏建筑结构和防火分区,造成火势蔓延,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四、个体疏散能力
个体疏散能力主要包括人们对火灾的认知能力、疏散决策能力和疏散行动能力。对火灾的认知能力主要指对火灾有关知识的掌握和火灾现场各种信息的搜集疏散决策能力主要指根据掌握的各种信息做出正确疏散决策的能力疏散行动能力主要指将建筑物的熟悉程度、受教育程度、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员密度、疏散照明等多种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