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车上牌制度

更新时间:02-07 综合 由 冰魄 分享

自2014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不符合的,属超标车,不予办理登记。

南宁电动车上牌材料:

电动车入户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

2.发票原件+1张发票复印件。

3.合格证原件(也可复印一份留存,因为原件是要上交的。)

4.非本地户口的需提供居住证+一张居住证复印件。

5.填写好的《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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