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登报遗失声明、提交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给发证的运输管理所。三、《道路运输证》的管理 (一)《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3.《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并在业户档案及车辆技术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