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能够填一所公立,两所民办。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