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大型客车哪些情形注销驾驶资格
大型客车驾驶证司机,交通法规相对比一般普通汽车处罚严格。
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或醉酒后驾驶客车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有危险驾驶行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比如闯红灯,逆行,都会偏重处罚。如果一个记分周期(一年)达到十二分,都会注销大客车驾驶证资格,降级处罚。
大型客车哪些情形注销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若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将被公告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