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任,(1691—1758) 清廷官员。字黻昌,号炳岩。江南宝山人。1726年,清世家下诏,命令省督抚举荐孝廉方正之士,印光任应诏,被荐为广东地方官。历任石城、广宁、高要、东莞等地知县,颇有政声,尤长于经办中外交涉事件。1746年调任南澳同知,后升任广西庆远及太平两府知府,因事去职。晚年归乡家居,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