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的排量不得大于2.5L
提出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要求,轻型货车汽车产品排量不得大于2.5L,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技术规范》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过渡期至2022年3月31日,过渡期满后,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