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报废新规是皮卡报废15年,但车辆年检不合格或达到60万公里就要报废。目前私家车年检规定如下:新车首检6年(即皮卡免检6年),6年内每两年“盖章”一次7-15年每年检查一次15年后,每半年检查一次。
过去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皮卡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车辆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已正式公布。《办法》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禁止“五大总成”(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轴、车架)再制造,不再对回收企业实施数量控制,并对回收企业制定相应的环保要求和规范。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冶炼原料,以废铁价格回收后回炉。
辽宁省皮卡报废年限
规定:皮卡车的年限报废标准是15年或60万公里强制报废规定,也有部分地区逐步开放皮卡取消15年报废规定,家用皮卡没有报废年限。但是执行60万公里报废规定,并按照皮卡年审规定:新皮卡6年免检,但前6年内需要每两年到车管所盖一次章。
辽宁省皮卡报废年限
按照规定,皮卡属于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另外一些加盖的皮卡,也就是货箱加了后盖,这样的皮卡属于多用途乘用车,所以能够享受乘用车待遇,不再受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