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助理医师新政策

更新时间:02-01 综合 由 留井 分享

国家为乡村医生的准入依法管理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办法,探索解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工作实际设立的医师类别,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单独命 题,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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