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离婚的规定也是按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处理的。如果到婚姻登记部门离婚的,男女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婚姻登记部门受理申请后,给双方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日,双方仍然同意离婚的,则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一方只能到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