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提出购车的书面申请。
2. 填写“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救护车申请表”。
3. 填写“新购救护车辆的上牌申请表”。
4. 填写“救护车辆申请安装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的请示”。 综上所述,就是三个书面申请和一个申请表。
私营救护车需要如何运营
民间救护车机构之业务,以下列为限: 一转诊病人之运送。 二非紧急医疗救护病人之运送。 三依救护指挥中心派遣运送病人。 四其他经卫生主管机关指派之救护相关工作。
民间救护车机构应以公司组织专业经营,并应于公司名称上标明救护车字样。
民间救护车机构之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有救护车六辆以上。 二应有救护人员十二人以上。 三应有可容纳所有救护车之停车位。 四救护车驾驶人,应领有职业驾驶执照,且其人数不得少于救护车
民间救护车机构应置管理人一人,对其机构之业务,负督导责任。 前项管理人应符合下列资格之一: 一具有医师或护理人员资格。 二具有高级救护技术员资格。 三具有中级救护技术员资格,并有服务三年以上之经历。
民间救护车机构之设立,应检具申请书、设立计划书,向所在地直辖市、县 (市) 卫生主管机关申请核准筹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