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会组织的流程

更新时间:02-01 综合 由 南鸢 分享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并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3.决定:决定岗位人员参考审查意见,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省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社会组织的流程

具体程序为: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办理社团成立登记的通知

(3)发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

(5)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发起人打印相应纸质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向我部提交

(6)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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