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0周岁以上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80至89周岁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三、79周岁以下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四、凡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相应年龄段的离休干部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