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报废年限9年
2.三轮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12年
3.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报废年限10年
4.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报废年限15年
5.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15年
6.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30年
7.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报废年限10年
8.集装箱半挂车:报废年限20年
9.其他半挂车:报废年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