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重要措施。开展“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土地总体规划,城乡总体,纳入“三旧”改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监管数据库,需制定改造方案,并通过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
“三旧”改造是广东特有的旧城改造办法。三旧分别指的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