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签注过期,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的,如需要继续在居住证居住的,才需要去办理原居住证激活。
携带证明继续在居住证居住的相关材料前往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激活原居住证。
注: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