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2月1日东莞市政府发出《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1〕235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作出相应调整,即东莞公积金基数下限由1720调整为1900,生效月份为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