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总额为基数。当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比例 从2018年1月1日起,各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7%,其中企业、单位缴费部分为19%,个人缴费部分为8%。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按20%,其中,个体工商户雇员按8%缴纳,其余由雇主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