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你可以拿着独生子女证到单位负责办理退休的人员就可以申请了,具体金额看你哪一年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