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③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