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鹊桥工程”是指,在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按照个人自愿、总量平衡、就近方便的原则,通过跨区域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市直与各县区之间教育系统内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两地分居问题。“鹊桥工程”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自行联系或组织推荐,确定对调人选,经个人申请、单位呈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备案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通知规定,各县区之间人员对调交流可参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