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群众按35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剩余的应由个人自缴部分费用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零星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96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特殊困难人员按350元/人的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