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报送监督站。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要经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其负责人应当签字认可。同时,还应当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确认,并监督实施。
1、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监理规划的总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阶段编制。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来制完成。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用以指导专业监理工作。
3、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实施自细则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建设单位核备。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监理实施细百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