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顺帝至正25年(1365),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府治大庾(今江西省大余县),领大庾、南康(今江西省南康区)、上犹(今江西省上犹县)三县。
明武宗正德12年(1517年),析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3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2里及大庾县的义安、聂都、铅厂3里建置崇义县,属南安府。
清沿明制。辖:大庾、南康、上犹、崇义(今江西省崇义县)共4县。1913年废。
南安府历史
元至正二十五年 (1365) 朱元璋以南安路置,治所在大庾县 (今江西大余县)。辖境相当今江西章水、上犹水流域。1912年废。因地当五岭东端,控大庾岭路,历代为南北交通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