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2020年12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2020年3月在我市办理了失业登记,核定失业保险待遇3个月,6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满。
按政策规定,该参保人在未就业的情况下,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到今年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需申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主动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