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卡怎么换领居住证
1、如果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与持有的登记卡“现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可免去现场办理。
2、若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需根据预约的时间和选择的网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并收取《居住证受理回执单》。
二、居住证如何办理
1、办理居住证,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一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馆办理居住证专用照片,并带回执1份
(3)以居住所申请的,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以稳定就业申请的,提供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5)以连续就读申请的,提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6)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资料准备好后,到居住地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准备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的`情况》表、填写《居住证的信息登记表》或者是《临时的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填写完上述的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再根据工作人员的相关提示,按时的去领取即可。
4、若是持证人证件损毁,或证件丢掉并处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应当由自己带着自己居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明,到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处理居住证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