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应在每月7日9:00至17日17:00(以每月发布公告中的时间为准),以竞买人名义,自由选择向竞价服务单位下列其中一个资金结算监管账户,按照每个申请编码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份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须一次性缴付,并以达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