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全国而言,教龄津贴文件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就巳经出台了。
记得,应该是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具体时间记不准了),为鼓励广大教师终生从教,国务院出台了教龄津贴这一政策。
规定:
教龄满5~10年,每月津贴3元。
教龄满10~15年,每月津贴5元。
教龄满15~20年,每月津贴7元。
教龄满20年以上,每月津贴10元。
同时还规定:教龄津贴列入工资总额,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
教师退休时,教龄津贴计入退休金总额,按月随退休金一并发放。
目前,据报道,只有河南省在前几年出台了河南省教师教龄津贴的新政策,其它省市区仍然执行国务院关于发放教师教龄津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