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办
、工程名称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工程名称为准。
2、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提交一式2份原件(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3、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5、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按《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补充规定》DBJ/T5-46-2005附件《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请填报前认真核对。
6、本表采用A4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