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经审批可以延缓5年,延缓期须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主要是尾气排放含量的检测)。
1、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6、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