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区禁摩,摩托车(含电动普通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在市区上牌,也不能在市区行驶。
具体通告如下:
一、自2002年12月20日起,停止办理湛江市区籍(含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麻章区和东海岛试验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含辖区各县〈市〉、外省、市在管摩托车转入)业务。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各县(市)摩托车注册登记实行限额办理。具体配额为:吴川市300辆/月、廉江市300辆/月、雷州市200辆/月、遂溪县200辆/月、徐闻县100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