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驾应该是有法定原因,一般不能解除,只有符合法定理由,并重新通过驾考才可以解除。不过,从目前看,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还没有有关解除的方法和规定,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重新申请驾驶证时,驾驶人应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的证明、凭证,到原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住址所属车管所,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的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过程中,可以不经驾校培训,但重新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得高于原准驾车型。
3、车管分所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时限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交规、桩考、路考的考试。
4、对考试合格的,重新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核发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以重新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