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人才可以申请人才房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未婚人才可以申请人才房吗
视情况而定,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地区《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