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议结算是建立季度特病单议的制度。
单议结算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一)急诊入院的危急症抢救患者或死亡病例。
(二)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医疗服务新项目。可暂先按项目付费执行一年后,再根据数据进行测算,修订该病种分组的支付标准。
(三)超出现行DRG分组范围病例。
(四)经市级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可申请按项目付费的其他情况。